日期 | 事件描述 | 關稅細節 | 生效日期與狀態 | 備註 |
2025年4月14日 | 英國和愛爾蘭出口面臨新關稅風險 | 英國和愛爾蘭的電子和藥品出口可能面臨與汽車和鋼鐵類似的新關稅措施。 | 尚未生效,正在評估中 | N/A |
2025年4月14日 | 啟動對半導體和藥品進口的第232條調查 | 根據《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對半導體和藥品進口展開國安調查,可能導致新關稅措施。 | 調查啟動,預計270天內完成,可能加速進行 | 旨在減少對外國供應的依賴,特別是來自台灣的半導體。 |
2025年4月13日 | 電子產品暫時豁免高額關稅,但仍適用20%「芬太尼關稅」 | 智能手機、電腦、半導體等產品暫時豁免145%對等關稅,但仍需繳納20%關稅,未來可能面臨新的半導體專屬關稅。 | 暫時豁免生效,未來關稅政策仍在研議中 | 商務部長表示,這些豁免僅為暫時措施,將來可能重新課徵關稅。 |
2025年4月11日 | 豁免電子產品(如智能手機和電腦)免除互惠關稅 | 中國技術進口仍面臨20%關稅;其他國家進口的電子產品暫時免除互惠關稅 | 2025年4月11日生效 | 警告可能未來實施第232條關稅,顯示對技術進口的持續關注。 |
2025年4月10日 | 總統公告修改互惠關稅率: - 中國關稅率調整為104%(Heading 9903.01.63) - 中國低價值進口貨物(De Minimis)關稅率調整為120% - 其他貿易夥伴(Annex I國家,除中國外)暫時免除國家特定關稅,但需繳納10%額外關稅 | 中國:104%(Heading 9903.01.63);De Minimis:120%;其他國家:10%額外關稅 | 中國:立即生效;De Minimis:2025年4月10日生效;其他國家:暫停至2025年7月9日 | 回應中國的報復性關稅(84%),並調整貿易政策。 |
2025年4月9日 | 中國:4月9日調整為54%,4月10日進一步調整為104%;其他國家關稅暫停90天 | 中國:4月9日調整為54%,4月10日進一步調整為104%;其他國家關稅暫停90天 | 中國:2025年4月10日生效;其他國家:暫停至2025年7月9日 | 豁免5月27日前抵達的在途貨物免除新關稅,旨在緩解貿易緊張局勢。 |
2025年4月3日 | 對所有進口汽車(包括墨西哥和加拿大)徵收25%關稅 | 所有進口汽車徵收25%關稅;汽車零部件將於5月3日起實施相同關稅 | 2025年4月3日生效;汽車零部件關稅於5月3日生效 | 影響汽車產業供應鏈,特別是北美市場。 |
2025年4月2日 | 關閉中國和香港的「最低限度豁免」(De Minimis exemption) | 自5月2日起,對來自中國和香港的低價值貨物取消免稅待遇,並逐步提高課稅門檻 | 2025年5月2日生效 | 影響低成本電子商務貨物,特別是Shein和AliExpress等中國公司。 |
2025年4月2日 | 對57個國家和地區實施更高關稅,中國最低關稅率從4月9日起調整為54% | 中國:4月9日調整為54%,4月10日進一步調整為104%;其他國家如歐盟20%、印度27%、日本24%等 | 2025年4月9日生效(中國調整至4月10日) | 互惠關稅範圍11%-50%,詳見地圖和政策文件。 |
2025年4月2日 | 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對所有進口貨物徵收10%關稅 | 所有進口商品統一徵收10%關稅 | 2025年4月5日生效 | 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旨在應對貿易逆差和非互惠貿易行為。 |